中国名师辅导网 (辅导班网站) MBA 登陆注册设置退出
辅导班网站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司法考试
首 页司法考试法律硕士MBA联考工程硕士精品图书联系方式
司法考试首页司考培训计划司考学员社区司考备考资料司考考试信息司考相关资讯司法考试用书
2009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 国家司法考试 - 中国名师辅导网
>> 中国名师辅导网 > 国家司法考试 > 2009年司法考试 每日一题 > 2009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本类文章总数: 442
2009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中国名师辅导网 2008-11-19 12:12 http:// www.fudaoban.org 大字体 小字体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提供资金账户,乙随时提款用于贩卖毒品。在甲的催促下,一年后,乙归还30万元,后来就拒绝和甲见面。甲见追回剩余70万元无望,就携带乙归还的30万元潜逃。甲半年内将30万元挥霍一空,走投无路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借公款给乙、接受乙贿赂和携款潜逃的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主动交待了行贿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请回答。关于甲投案以及乙归案后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案,不应认定为自首
  B.甲提供线索致使乙被抓获的行为属于立功
  C.乙对贩卖毒品罪成立自首
  D.乙对行贿罪不成立自首
  [答案]BCD
  [考点]自首与立功的成立条件
  [解析]在本题中,尽管甲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投案,但自首对于动机并无限制,只要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仍然可以构成自首。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甲在投案自首以后,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该行为成立立功。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 乙在归案后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就此罪成立自首。但行贿的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已经掌握,因而不成立自首。因此,选项CD都是正确的。


    原 作 者:
    文章来源:


Page: 1 of 1

打印文章 查看/参与评论( 0 ) 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09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9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9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9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9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管理员可能设置了一定权限的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如您还未登录, 请先登录.
  优惠措施:期间报名2009年司法考试远程全程VIP班的学员将免费获得以下服务:
1.学费直接优惠1000元;
2.免费获赠2008年司法考试全部课程,现在马上开始复习备考;
3.免费获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一套;
4.免费获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套MP3课件;
5.免费获赠考前押题资料;
6.考前点题等重要信息第一时间通知。
详细介绍点击进入>>


『用户登陆』  
用户名:
密码:
中国名师辅导网
国家司法考试在线
中国法律硕士在线
中国工程硕士在线
MBA OnLine MBA
成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网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
2008年司法考试

2008司法考试资料
司法考试培训 08司法考试
2008司法考试时间
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
08年司法考试真题
司法考试试题 司法考试教材
司法考试报名
司法考试网 全国司法考试

< 中国名师辅导网 | 辅导班网站 >

E-Mail:info@fudaoban.com.cn
电话:010-62123123 51669600 51669500
通信地址:北京大学871-093信箱 邮编:100871
Copyright © 1999-2007 FuDaoB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