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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 国家司法考试 - 中国名师辅导网
>> 中国名师辅导网 > 国家司法考试 > 2008年司法考试 每日一题 > 08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本类文章总数: 359
08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中国名师辅导网 2008-04-17 12:30 http:// www.fudaoban.org 大字体 小字体

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该条中所规定的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
  B.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
  C.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
  D.该法律条文完整地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答案]C
 [考点]法律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则
 [解析]本题通过具体法律规范考察有关知识和原理,这一形式在司法考试中出现较多。
  法律权利和义务为法律的核心内容和要素。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从结构上看,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从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相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人权利”和“对人义务”,是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一般认为,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 本题中,A项“该条中所规定的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存在问题,该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同时,又规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承担了一定的义务也有相应的权利;B项“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存在问题,该条所规定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须得军人的同意”并不表明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C项“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可以成立,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义务; D项“该法律条文完整地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存在问题,《婚姻法》第33条这一条文中,“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为假定条件,“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为行为模式,没有规定法律后果。因此,C项符合题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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